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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年度审查

2022/07/16120 作者:佚名
导读: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部门应对代理机构实施年度审查制度,年度审查主要审查机构的设置情况、人员资格、执业情况、经营业绩及执业纪律等。 (一)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年度审查中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3)《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人员构成表》; (4)《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经营情况表》; (5)《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情况表》; (6)其他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土地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部门应对代理机构实施年度审查制度,年度审查主要审查机构的设置情况、人员资格、执业情况、经营业绩及执业纪律等。

(一)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年度审查中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3)《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人员构成表》;

(4)《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经营情况表》;

(5)《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情况表》;

(6)其他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视为年度审查不合格

(1)未按时办理资质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的;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数量不足的;

(3)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4)逾期未办理年审的。

对于有土地登记代理纠纷投诉现象,但尚未解决的,可以暂缓年审。待处理完投诉后,方可准予年审。年审不合格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责令其停止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每年度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年审工作结束后,土地登记代理管理部门将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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