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起草区政府相关文件草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街道、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督查、督办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的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按职责分工权限负责指导、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行政审批工作。按分工做好“互联网 政务”建设推进工作。
七、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