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地税局成立于1996年9月,主要负责全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12个税种,以及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15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宿迁市地税局内设14个职能部门;下设4个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以及沭阳、泗阳、泗洪、宿豫4个县(区)局,共9个基层单位。全系统共有在编干部职工近75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5%,党员占76%。
多年来,宿迁市地税局在江苏省地税局和宿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治税,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996年至2010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275.79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97.61亿元,年均增长27.91%。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税收收入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周期,年均增长45.82%。2010年,在高起点、紧环境、多挑战的情况下,攻坚克难,勤征细管,组织收入总量超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超50亿元,为宿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全市地税系统连续5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市局及所属多个单位和组织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