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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29 作者:佚名
导读: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管理、保卫、机关安全、接待后勤等工作;编辑机关内部刊物;组织国土资源史志、年鉴编撰工作;参与机关办公信息网络建设与督查工作。 人事宣教股 负责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党务具体工作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管理、保卫、机关安全、接待后勤等工作;编辑机关内部刊物;组织国土资源史志、年鉴编撰工作;参与机关办公信息网络建设与督查工作。

人事宣教股

负责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党务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信访办

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报审受理、内转交办、同级转送、办理答复、终结归档工作;参与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职能部门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的调处回复工作;参与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杂矛盾解决的协议处理工作;参与对各股室所办理信访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办信处访事项的协调工作;参与对全局性信访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形势分析、合理建议、工作改进工作;参与《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做好办信处访情况的统计上报、总结汇报工作。

纪检 监察室

协助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移交和对违纪人员的处分建议;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有关党内法律、法规,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参与财务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参与干部任免考查、考核和干部离任的审计工作;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审批和土地使用权、矿产权招标、拍卖、挂牌、验收的监督工作;负责督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机关工会

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精神;负责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单位遵守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协调解决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职工节假日福利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对职工的走访慰问;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女职工的各项待遇。

妇委会

协助局党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及规定;负责起草全局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负责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册并每月按时填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变动报告单;负责落实机关育龄妇女孕检措施和男职工配偶每季度的有效孕检证明;督促各国土资源所及计划生育联系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计划生育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组织女职工开展有益活动。

财务股

研究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负责各项拨给专项资金和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负责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协助财政部门管理征收票据;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核;负责全局及下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对下属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及乡镇国土资源所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监管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资产。

规划股

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有关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建设保护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测绘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并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建设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权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执行;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耕地保护股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负责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参与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自补项目资金拨付意见;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承办报市及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审查、报批工作;承办上级农业区划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测绘勘查股

负责承办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有非农土地划拨供应的审查、报批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参与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用地事宜;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地籍股

负责全市地籍管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地产管理股

负责全市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或入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管理;负责编制土地使用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出让方案、土地资产管理处置方案;负责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测,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参与发布土地供应信息;负责全市地产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工作。

矿产开发管理股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等权属变更的审核登记;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调处重大采矿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及“二率”(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考核;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合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质环境储量股

拟定和实施全市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和协助建立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点);组织审查城市、区域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地质环境评估报告,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拟定全市矿产资源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组织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后的备案登记;负责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核、审批;负责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备用金的缴存工作。

测绘勘查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管理和组织全市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控制系统的建立、更新、使用;负责测绘单位资源认证、管理,组织实施基准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地图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进行测绘登记,按国家规定审核市外单位、个体测绘业者来市测绘项目;负责全市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组织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查验;依法进行勘查项目的审核、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核登记;协助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调处勘查权属纠纷;组织开展矿区范围勘查界定工作。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股

负责全市国有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矿山企业补偿费征收减免的审核与呈报工作;指导、督促各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乡镇集体矿山企业、个体矿山企业的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补偿费的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负责完成省厅、衡阳市局下达补偿费的专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全市国有矿产企业拖欠、拒缴资补费进行追缴和处罚工作。

法制办公室

1、负责组织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政策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和审核;

2、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和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评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和测绘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4、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协助组织其他事项的听证;

5、负责国土资源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组织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事项;

6、负责外来单位(个人)调阅相关资料的审查把关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7、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罚的审核;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管理的联系、协调、督查工作;

2、负责建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管理预防、预警体系;参与对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管理违法案件和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组织对省市交办、督办的矿产资源开发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

4、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安全动态巡查;

5、完成市局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室

1、参与全局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和年度考核考评、负责督查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2、负责督查上级和局本级文件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督查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和完成情况;

4、负责督查局领导批文和交办事项以及上级批转给本局办理事项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5、负责督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6、负责督查本系统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情况。

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办公室

1、受理农民建房颁证报批工作;

2、综合协调和督办各业务股室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办公室

1、承办重点工程建设用地资料的审核、报批工作;

2、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征地矛盾协调和征地拆迁工作;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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