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在关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
二是承担全州地方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是负责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综合性调研;组织税收宣传和开展税务咨询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全州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是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行为;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
六是编制全州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七是负责制定全州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八是负责全州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九是负责全州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是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州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