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了对建宁黄花梨生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12年7月起对建宁黄花梨实施原产地域保护(2011年第171号公告)。
建宁黄花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建宁黄花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请示》,建政文〔2011〕12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建宁县所辖行政区域。
一、品种
黄花梨。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红壤、黄壤或紫色土,质地为中壤土,有机质含量≥2.0%,土层厚度≥1米,排水良好,土壤pH值为5.5至6.5。
三、栽培管理
1.苗木繁育:以豆梨为砧木,采用嫁接方法繁殖苗木。
2.栽植时间:落叶后至2月中旬进行栽植。
3.栽植密度:每公顷≤600株。
4.施肥管理: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30吨。
5.整形修剪:以冬剪为主,夏剪为辅,确保树体通风透光。
6.产量控制:每公顷产量≤40吨。
7.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摘
7月上中旬至八月中旬,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5%后开始采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实呈圆锥形或近圆形,果形端正,肉质洁白,质地脆嫩,汁多味爽,石细胞少,含有微香。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5%,总酸含量≤0.15%,单果重≥225克。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在建宁黄花梨生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建宁黄花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申报机构申请并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建宁黄花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