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施公务员管理,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产管理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于2010年1月15日更名为张家港市房产管理中心,改设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施公务员管理,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产管理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负责房产权属管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权益。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上级机关、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辖区内与本中心有工作关系的企业、社团、居民群众等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