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地方税务局负责洪江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个人依法应当征收的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基金、工会经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保障基金。
下辖第一税务分局(含车辆税收管理所)、第二税务分局。
第一税务分局征管范围:负责洪江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第二税务分局管辖范围的除外)、水电站、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经营税收,其中专设车辆税收管理所,负责洪江区吉安出租车公司,湘运公司,区内交运税收。
第二税务分局征管范围:负责洪江区房地产开发税收(包括水电安装税收凭票结算工作),建筑安装税收,二手房交易税收,房屋装饰装修税收,个体门面自营、出租税收,国土局及下属单位、建设局,房产交易所,交通局,公路局,邵怀高速公路洪江区连接线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