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综合科
负 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法规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 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职工离、退休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 准和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负责局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建设管理 统计工作。
工程建设管理科
指 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 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负责全县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管理;制定工 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知道监 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贯彻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科技合作 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并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 的建设工程抗震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城市建设科
制 定全县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城市拆迁、测绘和城建监察等工作;制定全县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 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和省、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 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村镇建设科
制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庄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 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 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得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