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丰县办事处主要职责:
二、认真组织实施市中心审议批准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计划,执行市中心作出的决策,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四、积极配合市中心各职能科室工作,切实做好各项资料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实际开拓性开展工作,推进本地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遵守市中心统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及时承办和完成市中心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七、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本机构的年度考评,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倡导和形成务实、创新、追求上进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