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新乐市发展改革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新乐市发展改革局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新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导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切实把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作为发展改革信息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力促进了发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 一)强化领导,建章立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局长具体分管,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职责。二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民、社会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现状来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股室的通力协作下,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还相对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坚持网站管理督查常态化。将网站公开信息的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经常性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我局信息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