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编制2名,其中股级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和内保工作,负责局接待、车辆后勤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信访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劳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教育、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劳动保护;指导监督水利系统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及内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股(编制2名,其中股级职数1名)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防洪和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全县主要河流、流域的综合利用和专业规划;负责全县防洪、供水、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立项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和灌区配套挖潜、更新改造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技术推广和信息交流;指导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小水电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内小水电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执法和水政、渔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水利、防洪、渔业违法案件;组织协调重大水保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排污限量意见;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承办普法教育工作,编制全县城乡供水规划、计划,负责县城、乡镇所在集镇供水水质资质鉴定;协调有关部门,对城乡供水水价制定、指导,制定并落实城乡供水有关政策、规章制度。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财股(编制2名,其中股级职数1名)
负责水利行业劳动保护;指导监督水利系统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及内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