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廉租住房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组织实施

2022/07/16111 作者:佚名
导读:县建设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廉租住房的产权界定,具体负责廉租住房的出售工作。县发改(物价)、财政、国土、民政、统计、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廉租住房出售的相关工作。

县建设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廉租住房的产权界定,具体负责廉租住房的出售工作。县发改(物价)、财政、国土、民政、统计、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廉租住房出售的相关工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