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机制不够健全。所属部分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紧时松,尚未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信息公开人员大多为兼职,且部分单位经常调整;具体兼职人员因其他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二是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镇及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制度需抓好落实。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并抓好落实。
四是学习和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1、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稳步推进部门决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管理、公共交通等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公开。推动基础政务数据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实有人口、土地房屋、空间地理、行政业务等公共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和应用。加强城镇运行管理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信息,及时公布有关市容绿化、市政道路、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工程施工、维修养护及城市发展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全面深化基层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及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尝试探索,进一步方便群众知情知政。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作用,依托政府网站,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升级、拓展,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功能齐全、层次合理、便于监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及时发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3、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指导,制定本领域信息公开细则,规范、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层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区延伸。要加强与监察局及各新闻媒体的配合,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