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江阴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护税工作。
(二)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上市公司和金融保险企业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三)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澄江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四)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祝塘镇、云亭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五)第五税务分局
负责华士镇、新桥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六)第六税务分局
负责周庄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七)第七税务分局
负责长泾镇、顾山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八)第八税务分局
负责徐霞客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九)第九税务分局
负责青阳镇、南闸镇和月城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十)第十税务分局
负责利港镇、璜土镇、夏港镇和申港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