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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林业局:
近期,省政府将召开全省林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现林业宣传大突破,省局研究决定,将3月份作为全省“造林绿化宣传月”,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按照领导指示精神,省局制定了《“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谋划了一系列措施有力的宣传活动。以高位宣传推动和媒体广泛发动为抓手,通过领导刊发署名文章、报纸刊登专版、电视台、电台制作专题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造林绿化,提高林业的社会关注度。
各市林业局要紧紧抓住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3.12植树节等有利时机,根据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林业宣传高潮。省局就具体宣传活动策划开展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在本地党报上至少刊发1篇关于林业建设改革与发展、对林业再认识再推动等为主题的署名文章,在本地电视台发表1次电视讲话。
2.利用各级党报,刊发专栏、专版。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党报宣传的作用,在党报上至少刊发一块林业宣传专版和开设一个林业专栏,对林业建设成果和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长期的连续报道。
3.各市要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媒体座谈会,向媒体通报情况,为他们提供新闻线索。邀请本地的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参与,通过座谈的形式,向媒体问计求策,集合大家的智慧和力量,立足于打造大块头,重量级宣传产品,共同谋划多形式、多角度的特色宣传活动。
4.典型经验宣传。各市认真总结本地林业建设的经验和特点,紧紧抓住新闻点,整理成新闻稿件,及时报送给省局,由省局筛选后,统一向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进行推荐,进行集中报道,掀起宣传高潮。要求每个市报送3至5篇。
5.采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社会关注的林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林业建设的必要性和林业对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为开展林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谋划特色宣传,制定宣传方案,把各项宣传工作量化、细化,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市于3月2日前将宣传方案报省局。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对“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通报。请各市于4月5日前把该市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省局。
联系人:姚伟强。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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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