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住房银行是按照泰国 《政府住房银行条例》于1953年建立。目的在于为居民购买住房提供资助,与国家住房管理局共同努力进行住房开发,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该行为政府全资所有,归财政部管理。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存款、借款、发行债券等。
目前吸收四种类型的存款,即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和固定住房存款,存款为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此外,还有向财政部和政府储蓄银行的借款和向国外的借款。资金运用主要是贷款和投资。贷款是资金运用的最主要形式,约有80%的资金用于贷款,主要有透支贷款、个人贷款、住房项目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