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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38 作者:佚名
导读: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阳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泸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阳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泸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泸市府办发〔2019〕38号),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作用。

  (一)概述。

  1.着力构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各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部门、镇街对标成立领导组,由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分工,分管领导日常监督,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承办具体信息公开事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合法;认真传达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学习培训2次,列入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议题,对新条例新要求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策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制定和发布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解读28条。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印发《2019年江阳区基层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别明确了区、镇(街)、村(社区)各级应公开事项;梳理形成区级部门、镇(街)政府(办事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重新梳理公布了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对标省、市要求,印发《江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泸江府办发〔2019〕18号),明确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机制。

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完善宏观调控、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江阳区2019年秋期雨露计划公示》《江阳区2019年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扶贫济困相关信息;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清单和群众举报投诉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公开《江阳区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2019年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责任清单(第一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江阳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助力打造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结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发布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检查结果公示信息252条,有力促进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项民生实事工作开展情况、财政预决算、征地补偿安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等群众重点关切事项,推进重大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制定和调整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向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并在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14次。

  3.着力推进“一网两微一端”平台建设。

  一是大力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丰富网站栏目建设,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全年巡网300余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50余个,全年未发生网站安全事故,顺利通过国办、省、市网站普查。开展网上问卷调查2次,回应领导信箱来件14件。

 二是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应用,全面掌握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及维护情况,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全区共开设微信微博账号30个,全年共计推送信息7528条。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大力促进“江潮”客户端的推广应用,及时准确发布一手信息,开通在线网络问政功能,积极回应群众留言,发挥了各大平台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全区2019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均已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全区各部门和镇街已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21条。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72条,涉及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城乡住户调查等,切实反映江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详细说明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2019年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9项,较上年减少38项,全年办件量14369件,办理结果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保留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76项,较上年减少137项,全年办件量563759件。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详细说明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019年保留行政处罚3177项,较上年减少772项,全年办件量44734件;保留行政强制130项,较上年减少32项,全年办件量84件,办理结果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按照新《预算法》和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泸州市江阳区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表》《泸州市江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情况》《2019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补助执行情况的说明》《2017-2018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含高新区)》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2019年1月30日在网站公开《关于公布泸州市江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泸江财发〔2019〕9号),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0个。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公开情况。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 公开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全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325个,金额15627万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公开情况。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相关信息22条。2019年江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51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26件,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

  2019年,扶贫方面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开发等信息1331条,教育方面公开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江阳区2018年民办学校(机构)年度检查结果等信息932条,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住房保障、低保等信息1028条,促进就业方面公开直补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等信息830条。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10条。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开情况。

  环境保护方面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清单、《江阳区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等信息110条,公共卫生方面公开卫生计生服务等信息284条,安全生产方面公开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等信息89条,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面公开食品抽检结果公示108条。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由市上统一公开,我区公开公务员考调相关信息6条。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1)重大决策过程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农业水价收费体系(征求意见稿)》等重大决策过程信息60条。

  (2)政策解读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和《江阳区2019年加快推进 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28条政策解读。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情况。

  2019年,全区28个部门和18个镇街已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专栏集中公开。

  (4)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零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区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20项,其中行政许可189项、行政处罚3177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强制130项、行政确认24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168项、行政奖励73项、其他行政权力128项;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保留公共服务事项152项;公开《2019年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责任清单(第一批)》,保留责任事项16项;公开《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保留中介服务事项43项;公开《江阳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取消674个证明材料。以上清单均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5)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公开动态工作、党组织情况、社会保障、民主监督情况、财务收支、财务监督等信息34548条。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泸江府发〔2019〕23号)和《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133件,满意、基本满意率为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江阳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2件,21件已按期回复,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区政府向泸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政府信息136条。

  (五)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全年各部门、镇街(园区)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168条,其中重点领域742条;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上传信息6137条;在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传信息34548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全年共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40余次,正常运营的30个政务新媒体共计推送信息7528条。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传统载体公开信息5239条,通过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全年各查阅点接待公众查询2.1万余人次。

  4.新闻发布会举办情况。

  举办“将改革进行到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届江之阳蔬菜品赏会”新闻发布会、“酒城之美 醉在江阳” 2020年文旅活动专场新闻发布会共3场。

  5.在线访谈举办情况。

  参加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在线访谈1次。

  6.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

  全区12345政务热线共办件11291件,办结率 95%,群众满意度98.33%。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有误的单位进行发文通报,全年共计发出通报4期,通报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21次,确保政务新媒体和信息公开网站健康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38

145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3

-137

5637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9

-772

44734

行政强制

162

-32

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5

156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0

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导致工作推进被动、实效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如在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抽查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后,经过多次复查、提醒,仍有个别单位不能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

  2.公开实效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于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界定不严,导致信息公开不规范,对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平台利用率低,仅仅为了完成目标任务而定量更新信息,上传的内容多是机构职能、工作报告等,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强。

  3.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少数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自身业务钻研不够深入,对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不熟悉,不能准确判定公开范围,特别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时候,存在答复不规范的情况;个别村(社区)干部对计算机操作不够熟练,存在网站维护不到位的情况;因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不完善,新接手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不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注重引导,转变基层领导观念,提升基层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着重提高基层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自觉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对于具体经办人员变动频繁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前后工作不脱节。

  2.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鼓励用好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使用效率,及时准确发布一手信息,加强各级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并同步结合电子屏播放、入户宣传、召开院坝会、举办村社活动等方式深入推进村级信息公开。计划每年开展一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实地调研,调查基层信息公开方式是否多样、内容是否全面有效,采取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群众满意度,总结群众重点关注的政府信息,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及整合各网站信息栏目分类,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公开。

  3.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对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调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新的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入剖析,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互动交流,大力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有序运行,打造透明型政府。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上传的信息内容、格式和质量进行督查,梳理总结群众经常看、市上经常抽查的重点和容易出错的地方,明确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隐私信息的重要性。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加大抽查频率,加大通报力度。同时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针对群众反馈的不满意事项大力整改,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重点公开,增加基层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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