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章。
(二)承担拟定全区对外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草拟吸引外来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
(三)承担组织及承办全区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四)承担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组织;承担建立和完善对外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承担全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挖掘、收集、论证、包装、对外宣传和落实工作;参与外来投资者来我区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及代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对落户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五)承担统计、分析研究全区对外招商引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动态。
(六)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