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物价局内设价格管理与监测股、收费管理股。
(二)单设县项目办公室,事业性质,科级规格,财政全额拨款,隶属发展改革局管理,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等职责由监察室承担。
(四)县发展改革局和县粮食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责关系。(1)县粮食管理中心拟定的全县粮食流通发展战略、重大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提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议由县发展改革局审定或审核后上报。(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拟定粮食进出口计划。(3)县粮食管理中心提出的粮食储备的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改革局审核后上报。
(五)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南分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全县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