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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2022/07/1651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南市有关土地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我区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全区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南市有关土地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我区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全区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负责对章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确定使用方式;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济南市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按规定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负责全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八)调查处理影响重大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九)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培训;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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