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上市[2001]23 号文)批准,由高利民、宋祖英、高王伟、黄立新、陈颖、凌正然、张悦翔、吕佩芬、张建平等9 位自然人和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于2001 年5 月2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78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现有注册资本9,300.00 万元,折9,30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7 号核准,公司于2008 年1 月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500.00 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12,5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3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60 万股,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64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08 年1 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