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计财科、资金科、监督科、贷款科,下设10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均为其分支机构。各管理部(分中心)不设会计核算机构,与市中心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账户、统一核算。在各区县、高新区设立管理部,分别为: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张店管理部、淄川管理部、博山管理部、周村管理部、临淄管理部、桓台管理部、高青管理部、沂源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规格均为科级。在齐鲁石化公司设立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齐鲁石化分中心;在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矿集团分中心,规格均为副处级。各管理部(分中心)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考察与贷款回收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