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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65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机关房产、办公设施管理等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机关房产、办公设施管理等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对所属单位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培训;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与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事)件;指导全县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事)件,搞好执法协调工作。搞好依法行政协助工作,科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促进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法规问题;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对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拔付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预决算的审计、把关;负责系统各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审计;负责对建设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及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负责全县建设系统年度建设统计信息工作。

(三)城市建设股

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筛选、审查、报批城建发展项目;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议书的审查工作;参与拟订城区防洪、排涝规划工作;参与对各功能区域实施详细规划,对城市的道路、桥涵、给排水、城市园林绿化、公共娱乐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设计,监督管理一切建设活动按照设计方案进行。

负责省、市、县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及后评价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及其它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

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规模、投资信贷计划及销售价格的审批、申报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订全县房改方案及房改办法;组织实施县级房改工作,指导各乡镇房改工作,负责房改调研、数据统计、测算和上报工作;拟订全县拆迁安置管理办法;指导中心城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拆迁安置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

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国家、省、市、县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建设用地管理与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住房安全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参与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参与全县国土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定。负责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及村镇建设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村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处理有关村镇建设方面的信访案(事)件。

(五)建筑工程管理股

承担全县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全县市政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及城建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建设监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监督执行建筑业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担保、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批;负责建筑、设计 、装饰装修、勘察设计等企事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外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审查报批或核准建筑业、监理、工程检测企业的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拟订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建筑节能项目;承担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指导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拟订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技术经济措施和制度,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应用;履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职责;负责危房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及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核。

负责全县建筑安装队伍、建筑装饰、装修队伍、建筑市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材料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装饰装修工程市场、测绘市场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人才培训、职工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组织建筑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组织全县建筑业劳务输出,管理建筑行业对外经济协作,指导建筑业开拓区外市场。

(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建设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鉴定及履行;依法处理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调解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处理有关招标、投标工作方面的信访案件。

(七)监察室

协助做好纪检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做好群众举报信件以及转办的投诉件的登记工作;监督本系统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以及本系统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局党组、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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