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净水产业协会宗旨,促进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深圳市市净水行业发展,使协会真正成为会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制定本服务项目。
1、协会提供各种与净水相关的业务咨询与政策咨询;
2、协会代表本行业的共同利益,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本协会会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实施行业规划;
3、协会代表会员向政府争取权益,申请补助;
4、推荐会员参加政府重大工程投标(按会员级别分配);
5、定期举办业界交流活动,安排同行业聚会,共享商情;
6、积极组织政策宣贯会、专项研讨会、学术交流会、企业走访参观交流;
7、积极组织会员参加行业展览会、新产品发布会等活动,帮助会员进行企业宣传和品牌宣传,组织会员参加公益宣传及捐助活动;
8、每次活动的内容将提前在协会网站、公众号、会员群上通知会员,会员可按照协会所规定的条件报名参加;
9、会员有优先权进驻协会设立的新产品、新技术展示厅,对本企业的产品、技术、专利进行展示;
10、会员可得到政府及协会发布的最新的净水行业信息,有权在协会内部进行行业交流;
11、会员有对本协会的批评建议权,针对意见协会将认真研究,择优采纳;
12、建立行业信用和自律机制,对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会员单位进行鼓励,对不法行为进行通报;
13、协会不定期组织项目对接会为会员单位寻求合作机会,建立供求关系,维护地区利益,提高会员单位知名度;
14、协会将利用网站、公众号、媒体、报纸、杂志、展会等多种方式为会员提高知名度,同时协会网站开辟“会员风采”等栏目,为会员进行多方面的宣传;
15、协会将举办各类活动加强会员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政府对本行业的认可度,为会员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及补贴;
16、会员可参与协会的会员荣誉认证,行业调查排名等调查等活动;
17、会员可参与拟定行业新规并监督执行,并可以参与规范净水行业的相关活动,对深圳市净水行业标准提出建设性意见。
18、为会员提供公关指导,发展指导及相关的行业展望预测工作;
19、协会提供对接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如涉水产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
此服务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净水产业协会所有,经理事会通过有权做出修改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