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信息技术科牌子)
协助中心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承办中心日常政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督办、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市直各单位公积金缴交、提取、变更、转移等资料的录入工作;承担市直各单位公积金的查询、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市属各县(市、区)业务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数据传输等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结存等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二)会计核算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计划管理、调度及保值增值;承担中心经费账目财务收支核算工作;承担财务收支核算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及房改资金的收益核算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及房改资金预算计划编制等工作;承担房改各项资金管理房改各项数据统计、相关报表的填制和上报。
(三)归集科
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催缴、督缴和扩大缴存覆盖面;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组织对受托银行的归集和提取业务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组织对各管理部归集业务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
(四)贷款审批科
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承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和贷款统计报表、信息处理、动态分析、逾期管理等相关业务;指导、监督各管理部和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五)审计稽查科
对中心本部、各管理部财务计划及预算制定和决算、财务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等项目进行审计;对住房公积金、机构财务预算资金进行定期和专项审计;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过程性和结果性稽核;开展住房改革资金的审计稽查。
(六)房改业务科
承担房改政策研究、修订工作;承办财政统发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资格认定、发放、支取等业务;承办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货币分配资格认定审核;承办非财政统发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的支取等的审核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缴存、提退等的有关具体业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