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2022/07/1671 作者:佚名
导读:(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上报和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上报和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贵阳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政府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市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城镇景观风貌管理工作。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城乡规划政策。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负责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地质和矿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域范围内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配合省和贵阳市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定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三)组织开展林业、草原生态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四)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它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十五)参与开展石漠化调查、编制石漠化防治规划。实施石漠化防治涉及林业的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林业领域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七)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责调整。

1.将原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的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管理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原市农业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原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绿化局)的林业管理职责、以及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划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2.将原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3.原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绿化局)管理的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调整由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实行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

4.将原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原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绿化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市林政资源管理站、市国有林场、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市营林站、市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市红枫湖林业站、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市城市公园管理处等事业单位调整为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管理。将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二十一)职能转变。

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制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的要求,加强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应急局、市水务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清镇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清镇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管理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贵阳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贵阳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要求。(2)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清镇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清镇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管理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清镇市行政区划图。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