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登记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房屋登记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房屋登记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全市房屋登记规范化工作的日常考核与执法检查;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二)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各类房屋权属登记及管理;负责登记簿记载及权属证书发放;负责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及利用;负责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审核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专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