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吉明,男,1946年8月生。1970年清华大学本科毕业,1981年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1984年毕业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0年起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学科评审组成员,是国家“十五”“863”计划“环境污染防治”主题专家组首任组长,现为主题管理专家。 先后承担国家“七五”、“八五”和“九五”科技攻关任务;先后承担国家教委优秀中青年教师研究项目两项;先后获国家自然基金委资助课题7项;完成国际合作项目五项,其它课题五项。在酸沉降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对策与战略、机动车污染控制、城市大气污染控制等领域取得了系统的成果,10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其中一项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成果被国务院采纳并实施,多项成果被地方省市人民政府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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