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实操》指出“物业”一词,可简单解释为“产业”,如房地产之类。该名词在我国古已有之。宋朝李纲的奏章中有“宰执及观察使待制以上官,在京有物业者,仍令各进家财以助国用,事平,旋行给还”之议;元朝石子章《竹坞听琴·楔子》中有“这一纸文书将我那家私里外田产物业,你都与我记者”之文;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洪全福起义档案》中亦有“教堂教民物业”的称谓。
贺宁,1974年生于北京,本科学历,注册物业管理师、高级工程师。多年来任职于我国著名的中美合资的大型物业管理企业“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部门和公司的领导职务,一直在一线具体操作,积累了丰富的日常管理操作经验,处理过大量棘手的麻烦和纠纷,把十几个原先问题非常严重的项目从动荡到稳定,到不断提升,最后转变成为业主满意、经济效益良好的优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