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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典案例解析前言

2022/07/16156 作者:佚名
导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对自然的索取加剧,以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为表现形式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根据产生原因的不同,环境问题可分为第一类环境问题和第二类环境问题,其中前者是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如地震、火山爆发等;后者是由于人类的活动引起的,如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通常情况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对自然的索取加剧,以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为表现形式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根据产生原因的不同,环境问题可分为第一类环境问题和第二类环境问题,其中前者是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如地震、火山爆发等;后者是由于人类的活动引起的,如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指的环境问题为第二类环境问题。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都惩罚了我们。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土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但是做梦也没想到,这些地方今天已经成了不毛之地。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砍光了在山南坡的松林,没想到却把他们在区域内的高山畜牧业的基地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想到的是,这样做竟然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枯竭,而在雨季又使凶狠的河水倾泻到平原上。”

我国环保工作的开展起步较晚,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环境法律不断进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而逐渐萌生的诸多与环境相关的案件也给污染者、社会公众、政府有关部门敲响了警钟——只有企业的严格守法、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这也是我们编写此案例解析教材的初衷。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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