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并荣获了“2009年度中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领先奖”称号。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晋安、马尾、福清、连江、永泰等5个县(市)区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完成了《目录》、《指南》编制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省政府办公厅《目录》、《指南》,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41号)文件,公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试行)》、《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目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已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各自的网站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子网页上公布。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两大平台”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二级栏目,开设了52个市直部门子网页,进一步强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权威性。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已实现与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27个市直部门网站的链接。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市直部门网站也都在各自网站的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09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网站评比中排名第六名。此外,建成开放了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对栏目设置进行改版,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并通过指定的书报亭、书店、邮局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在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免费提供公众查阅。
(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公开信息报送、统计、年度报告等配套工作制度,并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200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等多种方式,重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部门子网站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据统计,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241场业务培训班,4079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强化工作指导督查。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强化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公共查阅场所、年度报告编制与公布等情况,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落实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11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81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30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359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40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0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09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4679条,占14.8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34条,占11.53%;规划计划类信息1357条,占4.3%;行政许可类信息2744条,占8.7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60条,占4.3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53条,占3.3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70条,占4.0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01条,占7.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657条,占11.6%。
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公共卫生医疗、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公开了《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搬迁修复保护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的通知》等。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完成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的基础上,2008年市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108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2003—2006年间产生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至2008年底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档案馆,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06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675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市档案馆已累计接收市政府及市直81个政府机关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5052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44644人次。
此外,2009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10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833条,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8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28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930件。当面申请597件,占56.4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15件,占29.77%;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6件,占3.4%;以传真形式申请82件,占7.75%;以信函形式申请28件,占2.65%。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0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46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35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卫生医疗、工商管理、用地审批、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劳动保障、电力等公用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的105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974件,其余还在办理中。在974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652件,占66.94%;“同意部分公开”73件,占7.49%;“不予公开”134件,占13.76%;“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15件,占11.81%。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工商管理、电力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一是公民李某向连江县晓澳镇政府申请公开2002年厦门海事法院判决油污赔偿分配情况的信息,晓澳镇政府电话告知办理结果,李某以晓澳镇政府未对其信息公开申请作出正式答复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连江县政府责令晓澳镇政府依法答复申请人。二是公民李某向晋安区工商局申请公开所有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全部信息,因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晋安区工商局同意部分公开营业执照的信息,李某不满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晋安区政府维持晋安区工商局决定。三是公民杨某向福州市工商局申请公开某国有企业营业执照的信息,福州市工商局同意公开,但杨某不满意认为福州市工商局隐瞒了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福州市政府维持福州市工商局决定。
提起行政诉讼2件:一是公民黄某向闽清县政府办申请公开县劳动保障局医保缴费的政策依据、县经贸局关于县水泥厂费用处理的相关信息,因上述信息非闽清县政府办制作,闽清县政府办答复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但黄某不满意,以“闽清县政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闽清县法院提起诉讼。闽清县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黄某不服,继续向福州市中院上诉。福州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是公民李某、陈某向连江县建设局申请公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信息,连江县建设局向申请人邮寄提供了所需信息的复印件。李某、陈某以复印件未盖章无法说明与原材料一致为由向连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连江县法院判决连江县建设局依法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提起行政诉讼4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目前我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是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三是各级各部门公开《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六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探索推行重大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如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公开实行“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3、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公众参与功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
4、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市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在各级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5、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推进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建设一批“社区(农村)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现有资源和设施,建立社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1511 |
74359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7106 |
6560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1010 |
1732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058 |
150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97 |
1008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82 |
86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36 |
46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15 |
328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8 |
3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974 |
141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52 |
106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73 |
78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134 |
143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 |
5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4 |
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