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para" label-module="para">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