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钢筋混凝土不能作为自然(基础)接地体,如防水水泥、铝酸盐水泥、矾土水泥及异丁酸盐水泥等人造材料水泥做成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2)当基础的外表涂有含沥青质的防水层或其他新型防水涂料时,应由生产厂家提供电气导通试验数据,满足设计要求时,可利用基础中的钢筋作自然(基础)接地体。
(3)当基础的外表有防水油毡、防水橡胶等绝缘质的防水材料不能满足接地电阻要求且建筑物采用等电位连接措施时,宜在基础槽的最外边作周圈式的接地装置(宜同时施工)。此时基础或人防地下室地面内的钢筋仍需与其连接成一体,作为等电位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