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人民防空、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订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和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全区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安排计划;负责编制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担履行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和实施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辖区内物业、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以及危险房屋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牵头完成区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建设的目标任务。
(五)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自建住宅和临时建设农村村民住房规划建设的初审。组织辖区内小城镇建设的规划编制,负责市、区规划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建筑行业管理;协调、指导辖区有形建筑市场工作。
(六)承担城镇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的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城镇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镇市政设施使用和改造以及辖区道路排水设施、道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规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承担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市级部门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地震应急预案。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全区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各街道及地区单位落实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工作。做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每年度的警报统一试音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十)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执法、房地产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违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房地产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组织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