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文书处理、文件传阅、印鉴管理和机要、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城建档案工作;负责机关的固定财产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信息调研工作。
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权限范围内,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录用、调整、任免、奖惩事宜;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劳动就业保险、劳动培训及资格鉴定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人才培训、法制建设、普法宣传、人民武装等项工作。
(三)村镇建设管理科
负责村镇规划的实施,审批建设项目的“一书二证”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各镇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村镇建设的人才培训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各镇依法查处违章建设项目,指导国家和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和迁村腾地工作,协调村镇统一开发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
(四)综合法制科
负责全区公用设施的建设及小街巷建设、绿化园林建设与管理;指导城市资本营运工作和房地产综合开发及经营活动;对直属单位的生产、经营进行协调管理;组织参与本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活动。
(五)计划财务科
组织制订全区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本系统城市维护资金年度计划;参与本系统工,程项目的审查、组织预决算审查;指导直属单位有关计划。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本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