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了新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工作以及全市各大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从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征收工作步骤的安排、征收政策法规的解读、征收评估公司的比选、征收入户调查、协议签订等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工作。草拟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西昌市城市中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西昌市湿地五期、六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西昌市南山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西昌市高枧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西昌市老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西昌市湿地五期恢复工程小渔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为我市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