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约集约、提高效率。通过市场运作和公开透明的方式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率,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制订低效及闲置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严格限定实施范围和对象,经批准后规范有序推进。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公益优先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原土地权利人的积极性,健全利益平衡机制。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监管职能,鼓励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实现多方共赢,确保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明晰产权、保障权益。核实、核准低效及闲置用地现状和产权登记情况,正确处理再开发过程中的法律、经济关系,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正确把握再开发中的土地处置政策,做到政策统一、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