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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保障措施

2022/07/1690 作者:佚名
导读:(一)建立激励机制。为推进低效及闲置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对由政府收回、收购土地,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可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以亩为单位(元/亩),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制定。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中引入的项目,其产业类型符合各级政府(管委会)鼓励类或重点扶持类,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二)加强执法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管

(一)建立激励机制。为推进低效及闲置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对由政府收回、收购土地,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可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以亩为单位(元/亩),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制定。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中引入的项目,其产业类型符合各级政府(管委会)鼓励类或重点扶持类,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二)加强执法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管委会)是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各地要严格落实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开竣工核验、公示牌验收等制度,着力构建低效及闲置用地处置、违法用地查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格局。

(三)形成工作合力。对于认定为低效及闲置建设用地、违法用地的,在未经依法处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和所有权登记手续;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抵押登记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境评价批复手续;发改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批复等许可手续;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资金支持;税务部门足额征收土地使用税;工商部门不予发放营业执照;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和市政部门不予通电、通水、通气。对于认定为低效及闲置建设用地需要重新开发利用,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办结相关手续。

(四)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建立低效及闲置用地处置、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五挂钩”目标考核机制,即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与低效及闲置用地处置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受理与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征地率、供地率挂钩,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集约利用评价与调区扩区挂钩,节约集约用地成效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考核评价挂钩。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具体原因及理由。同时,对进度缓慢、处置不力的,暂缓该地区建设用地项目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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