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办理《交易证》,核验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及其他竞标交易业务相关手续;
2、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事务;
3、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供招标、拍卖、挂牌服务;
4、为县属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社会公共资源经营权出让提供相关服务;
5、办理招标信息、中标(预中标)公告发布事务,建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信息网络,为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服务,建立中介机构、供应商网络;
6、协助办理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事务,办理评标专家库使用事务;
7、办理招标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存档事务,并按规定报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和相关部门;
8、维护中心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预防制止交易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9、按规定统一收取和代收招标投标相关费用或押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