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地址:局机关
职责:
1、综合全局各项工作,做好信息、报道、反馈、总结、汇报、简报等。
2、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资福利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4、负责全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5、做好局机关及水库管理处、水利站和水文站的年度考核工作。
6、规范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印章保管使用。
7、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局各类教育培训和其他专业培训工作,搞好各类专业人员的职称考核评审、聘任等工作。
8、做好老干部工作。
9、协助做好全系统党建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
10、负责购置和管理局机关公有财产物品及局机关内部的基建修缮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及各类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安排。
12、负责小车调度指挥和小车的安全运行出车管理工作。
13、做好联系乡镇和扶贫村的工作。
14、承办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计划财务科
1、积极做好领导参谋,在管好、用活水利资金的前提下,切实做好本年度水利资金计划安排工作。
2、认真做好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是: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水利工程补助资金到位率。根据财政管理体制,乡镇级工程拨款,通过乡镇财政办理,跨乡镇工程通过局本级直拨。对补助工程项目,实行合同补助形式,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决算后兑现,对包干性质或以报告形式的面上小农水补助项目,经批准后一次性补贴兑现,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切实做好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4、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中型水库及水利站、水文站的财务监督,做好培训、辅导、转帐工作。积极做好内审工作。
5、做好部份单位的代理记帐工作。
6、认真做好各项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7、承办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水利建管科
1、负责编制全县已建成的水库、渠道、闸门、海塘及水利工程的维修加固、设备更新计划和病险水库技术处理方案,负责计划方案的实施并进行技术指导、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水利工程的面上指导工作和白蚁防治。
2、负责编制重点机电排灌工程建设、更新和改造计划,进行施工技术指导和验收,归口管理小水电。
3、负责县属水利工程和帮助乡镇级重点水利工程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工程管理和灌溉管理。
4、负责编制小(二)型以上水库的控制运行计划。
5、负责全县规模10万方以下水库、3孔以下闸门及主干渠道和海涂围垦工程项目的管理,拓宽及新建补助工程项目管理和已建成水利工程的扩建、维修及运行管理。
6、协助配合乡、镇政府落实水利建设计划,组织发动开展各项水利计划的实施。
7、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8、负责牵头会同各科室站编制全县水利建设的年度计划和协同有关科室进行水费测算。
9、应用推广先进水利科学技术,掌握提供有关信息。
10、发动多层次、多渠道集资办水利、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认真总结推广水利建设的各种先进典型经验。
11、加强自身建设,会同有关科室搞好水利队伍技术培训。
12、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建管科
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科)
1、宣传贯彻水法规。
2、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它有关水利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及水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贯彻《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取水审批工作;
5、负责全县河溪道、水库采砂、取土管理,并实行河溪道采砂、取土许可制度;
6、贯彻《水土保持法》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县水资源费、河溪道采砂、取土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和占用水域、水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8、完成局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其他科室工作。
9、配合公、检、法及司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三防办公室
1、认真贯彻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防汛、防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2、根据县政府及上级防汛防旱部门的部署,编制本年度全县防汛防旱工作计划,拟定防汛防旱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3、每年度汛前组织进行本县的防汛检查和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度、人员、物资、通讯、技术等。
4、组织协调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镇乡、街道,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防旱工作,落实防汛防旱的措施。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防洪措施,认真抓好城市防洪工作。掌握河道"para" label-module="para">
7、负责所属范围内的防汛自动测报系统网络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防汛防旱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工作。
8、加强自身建设,承办县政府和水利局布置的其他任务。
改水办公室
1、制定全县农村改水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改水任务。
2、上报农村改水工作完成情况。
3、指导农村改水具体工程技术,包括工程选址、勘测、施工技术指导、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
4、指导水厂(站)运行管理。
5、指导监督农村供水水质、协调解决农村改水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
6、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型水库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2、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负责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负责中型水库的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资源开发管理。
5、负责中型水库的人事管理、调配及社会保障工作。
6、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编报年终财务收支报告和执行情况。
7、负责中型水库的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8、负责中型水库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9、负责中型水库各类资料的管理和立卷归档。
10、负责中型水库的水土保持、水质保护、水政监察等工作。
11、负责中型水库调度及三防工作,加强库区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12、承办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水利建筑设计院,水文站仓岙水库管理处,溪口水库管理处,平潭水库管理处,隔溪张水库管理处,大塘港管理处,上涨水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