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33万条。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80万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53.14万条,其中市本级6.21万条,县(市、区)级46.93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部门有独立网站的,也在独立网站相应栏目公开了部门职能情况。2014年9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4〕21号),决定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350项(含行政许可3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0项)。目前,目录已在市政府网站、各审批部门网站对外公开。同时,全面清理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了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期限、收费标准等信息,统一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外公示。二是推进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定了《赣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 (试行) 》,对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或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2014年,全市共公布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1条。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扩大了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在2013年大余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等4个县预算公开试点的基础上, 2014年10月31日前,全市18个县(市、区)均已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等网站上公开了政府总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二是统一了公开时间。市本级专门下发了《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通知》,明确2015年起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时间将部门预算(涉密部门除外)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三是细化了公开内容。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单位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15年起将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末级科目,并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发放及一事一议项目等45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规范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细化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内容。四是推进了审计结果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收支审计、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综合审计以及重要资金、建设项目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信息公开。加大征地拆迁计划、公告等相应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者知情权。全年共公开征地拆迁公告11条,并发布了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办法、地价等相关信息。加大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在网上公布了中心城区年度土地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全年累计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42条。二是推进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房管局政务网站上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题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七公开”工作。三是推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公告、公告公示、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等,均在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落实了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招标和非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均在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公开。实行单一来源项目审前公示制度,及时地公开了采购原因及唯一供应商名称。规范了政府采购信息特别是成交信息及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四是推进了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均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按法定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项目信息56起。同时,通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对社会关于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投诉进行答复,共处理投诉46起;通过赣州市重点工程信息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公布市重点办联系方式,共受理电话咨询83起。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了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赣州教育网、政务公开栏、《赣南日报》(教育周刊)等形式,主动向公众主动公开高校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信息,公开高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及各类资金和助学物资发放等情况。二是推进了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向社会公开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结果和资金安排等信息。三是推进了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办公大楼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卫生信息和卫生统计信息,重点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机构环境、医疗服务信息、特殊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等情况。做好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特别是2014年的“革登热”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推进了就业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时发布涉及人事人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动态信息、政策措施等,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情况。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并在市环保网上环境质量发布专栏和市环保局官方微博中,发布赣州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和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月报。推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对全部建设项目实行“六公开”、“三公示”。推进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在赣州环保网开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栏,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总量减排等相关信息。二是推进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了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公开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表,逐步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加强了关键时期和极端天气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地发布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加大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强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督办单位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三是推进了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市出资监管企业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情况,公开出资监管企业在振兴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大措施及执行情况。全年共公开反映我市国资发展、国企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相关信息150余条。四是推进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共利用手机短息和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和预警信息17 条。对开展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公示,市本级公开处罚了14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曝光,曝光企业 17 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招商引资等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手机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4期,公开政府信息61条,包括市政府发号文19篇、字号文26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21篇、字号文17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4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26场。专题发布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两周年和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市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百日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情况、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财源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实施情况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广播电视台、中国赣州网。
6.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7.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