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内容
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紧密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的,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为主线,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突出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中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公开,把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尽快传播到基层和全社会。围绕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公开安全生产政策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转发。
(二)公开办事程序,推进安全监管公开透明。
公开办事程序。为确保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公开透明,对煤矿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实施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完善了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公示于网站和办证地点。坚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暂扣、吊销等环节及时公告制度,将相关企业的许可证变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企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每次较大、重大事故发生后及事故调查结束前,都及时以煤矿安监局的名义向全省发出通报,通报事故情况、事故初步原因和救援情况、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等,努力掌握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在事故救援和调查过程中,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杜绝了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对省内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在《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动态》上刊登通告,告知全省。对重大事故的处理,予以挂牌督办,并在《辽宁日报》上公告。事故调查结束后,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开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
辽宁煤监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政府网站、印发《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动态》和向国家总局网站报送信息三种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10年,辽宁煤监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446条。其中,发布公文公告信息员16条。
2.全年共编辑出版《动态》12期,增刊1期。
3.全年向国家总局政府网站报送信息479条,被国家总局网站采用238条。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辽宁煤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主线,继续大力实施“政策、政务、信息”三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为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