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已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监察室、计财处、人劳处、水政监察局、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厅办公室作为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厅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2009年12月,参加了水利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目前,正在根据省政府和水利部完善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水利厅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