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区水利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关、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机关后勤服务指导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2、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区本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和区本级水利建设资金的监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水政水资源股(农村水利股)
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规划;指导饮用水资源保护、城区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全区水利规划工作,拟订水利战略计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及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台风、抗旱情报工作,拟定、监督执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措施;负责区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的安排。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区防汛调度指挥的现代化体系建设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