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老龄督查督办、目标管理、会务、信访、文秘、档案、宣传、保密、安全保卫、节能减排、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物业管理科
负责做好物管企业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成立工作,并登记备案;负责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工作;负责物业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初审工作;负责指导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及使用初审工作;负责全区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及其固定资产投资的协调推进和统计工作;负责住宅类房地产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房政法规科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及委托经营、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拆迁直管公房的产权交换、补偿等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单位自管房、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负责企业改制非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接收处置和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涉及的住房剥离工作;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
负责全区公共住房制度政策宣传、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住房补贴方案初审,并就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负责核发房屋装修安全批准证书。
(五)拆迁管理科
负责做好全区拆迁管理工作,审核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办理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拆迁安置房源的管理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