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局机关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制度的修订完善、信访接待、文电处理、宣传报道工 作;
2、负责文书档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文明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美化、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肖爱中
1、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具体管理工 作;
2、组织指导本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3、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审查申报、职工培训及继续教育等工作。
1、负责城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和直管项目的实施;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审查及报批、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实施和管理城市绿化、城市计划与节约用水 工作;
3、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的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查、城市雕塑、城市道路占用与开破的审批工作;
4、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选址定点等前期工作;
指导村镇建设试点、村镇开发、综合建设;
5、负责城建统计工作;
6、负责城建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1、负责建筑行政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工作;
2、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负责建筑市场、供水、燃气、市政设施等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
1、负责建设建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建设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全县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申报;
2、负责对进、出本县建筑行业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审验备案;
3、负责建筑(含安装、装饰、预制构配件)企业资质管理;
4、负责和参与协调检查、监督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参与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仲裁工作;
6、负责本系统科研、技改和科技项目的审查、报批、推广应用及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7、组织指导勘测设计管理、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8、负责指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9、负责有关建设经济技术纠纷和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
10、负责组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11、参与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参与处理合同纠纷、仲裁工作;
12、参与全县危房鉴定工作;
13、负责土木建筑学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