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市场交易活动的政策规定及其程序规范。
(二)负责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进入市级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指导并推动各县市建立统一的综合招标投标市场平台建设。
(三)负责指导制定综合招投标中心的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招投标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四)负责对进入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的各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的操作规则、运行程序和交易结果的审查备案。
(五)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指导全市各地建立专家子库,并与省总库联网运行。
(七)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的统计、分析和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使用政府性资金、属于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接受市直各部门委托,组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和“供应商”库。
(九)完成市政府、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