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简称剩余电流保护装置,RCD)是防止人身电击、电气火灾及电气设备损坏的有效措施。世界各国和国际电工委员会通过制定相应的电气安装规程和用电规程在低压电网中大力推广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直接接触电击保护和间接接触电击保护护(故障保护),也可用来对由于绝缘损坏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进行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还可作为基本保护措施失效后的补充保护措施。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是制造厂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规定的剩余不动作电流值,在该电流值时,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规定的条件下不动作。
额定电流是制造厂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规定的基准条件下,能在不间断工作制下承载的电流。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值为:6A、10A、16A、20A、25A、32A、40A、63A、80A、100A、125A、160A、200A、250A、315A、400A、500A、630A、700A、8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