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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耕地占用税计税面积核定的主要依据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必要时实地勘测。纳税人实际占地面积大于批准占地面积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税;实际占地面积小于批准占地面积的,按批准占地面积计税。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耕地占用税计税面积核定的主要依据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必要时实地勘测。纳税人实际占地面积大于批准占地面积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税;实际占地面积小于批准占地面积的,按批准占地面积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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